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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對死人冠動怒了,部落格是我人生很重要的紀錄,很珍貴的回憶  


 


在我失志的時候,它就像水中唯一一根浮木,可以讓我緊緊抓住它可以向它倒垃圾。今天笨冠隨口和我說一句叫我更改版圖,我就用了,結果我找不到喜歡的底圖叫他來幫我,她理也不理,最後我自己用,結果弄一弄部落格好像壞掉,根本沒辦法登入,我超生氣的。


 


給別人建議,卻不管你給別人建議會帶給別人的影響,就好像你叫別人學游泳,但是當對方快溺水死掉,你卻不理他,等到人真的死了,你才去看有什麼用? 有時候我們給對方意見要看對方是不適合,或是對方自己可以達成嗎? 不要給別人一個天馬行空的夢,讓別人永遠都做不到,弄的一頭亂 !!


 


在說說上次,笨冠叫我穿布鞋配短襪才好看,可是那雙鞋後面會磨腳所以我一定要穿稍長的襪子不然會痛,可是笨冠這樣說我能不動搖? 我就穿了,結果走沒10分鐘,後腳跟非常疼痛,一拖鞋看,血流成河印在短襪上,短襪的高度完全不能保護我的腳,我痛死了 !


 


或許你會說是我自己的問題,我不該聽別人建議,可是給建議的人有時候還是要對對方負責任,就好像下屬對上司報告,下屬就要對這份報告負責任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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